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3:05:12   编辑:石材网

项目类型时间地区
机械电子电器,科技文教旅游2023-08-10广西

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 : 矿挂【2023】03)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本次挂牌出让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矿业权名称

矿区地址

矿种

储量

(万立方米)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规模(万

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

(年)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开采标高

(米)

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陵水县群英乡北西直距约5km

建筑用花岗岩

4991.5

0.75

250

20

180000.0000

100.0000

+60米至+198

备注:1、矿区范围坐标(大地2000坐标)J1X 2059776.67 Y 37378905.41……J11X 2060007.57 Y 37378819.7,具体坐标详见《挂牌出让手册》。2、矿区保有地质储量建筑用花岗岩4991.5m3(设计境界内可利用资源量为4391.03m3),剥离物储量853.3m3(设计境界可利用资源是为709.05m3),本次挂牌出让包含剥离物853.3m33、机制砂年生产规模60m3/年。4、出让年限20年,自登记发证之日起算,期满不延续。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二)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书》(样本见挂牌出让手册)。

(三)遵守采矿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四、竞买申请及资格确认

(一)交易资料获取。
有意竞买者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
(二)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操作提示提交申请材料。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08月10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07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三)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能参与本次网上交易活动。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09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26日10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s://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方案的技术资料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打铁村矿区的矿区范围及配套用地面积共1933.93亩。其中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祖明经济合作社权属300.315亩,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陵水县资规局)已与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竞得人需与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有偿使用群英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共计40万元/月(2元/平方米×300.315×666.67),以实际租赁土地面积为准,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489.624亩,海南农垦南平农场有限公司权属1143.216亩,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陵水县政府)依法依规收回两个公司共1632.84亩国有土地,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采矿权首期开采范围内的采矿用地由陵水县资规局在8个月内通过挂牌或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与采矿权年限一致;配套生活、加工区用地由陵水县资规局在8个月内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开展土地供应,出让年限与采矿权年限一致,竞得人应依法报名参与竞买。矿区范围内后续采矿用地的供应将根据竞得人开采需求和申请,分期进行出让。土地价格约0.8万元/亩/年,具体以陵水县资规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用地价格为准。 采矿权首期开采范围以及配套生活、加工区用地涉及的林地,由陵水县政府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林地审批手续后,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条件根据“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竞得人应按制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进行具体实施,预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竞得人必须边开采边恢复,并负责采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土地复垦及矿山恢复治理工作须在采矿权到期前完成。

(四)竞得人在开采前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做好与国基平台的对接工作。矿山投产后1年内建成绿色矿山。投产一年内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规定及时停业整顿。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退出。

(五)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交采矿权登记申请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矿区范围图、工商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采矿权于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要开采,以保障我县建筑用砂、石的供应。

(六)挂牌出让矿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新建与采矿无关的设施,确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建设需要的,经陵水县政府同意,陵水县资规局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但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采矿权人相应的补偿。

(七)采矿权有效期满或挂牌出让的储量开采完毕,采矿权人应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及闭坑手续;采矿权人所投入的设备等资产,由采矿权人自行处理,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八)涉及林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缴纳相关费用;涉及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等事宜,由陵水县政府协调解决,竞得人负责补偿相关权益人青苗以及附着物,按照每亩3万元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共计5799.465万元(1933.155亩×3万元/亩);根据打铁村矿区资源储量,竞得人每年度按照当年度开采储量×3元/立方米的标准,向陵水县政府支付矿地和谐发展资金。

(九)本次挂牌出让不缴纳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采矿权竞得人不得无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采矿权竞得人竞得资格并追缴挂牌出让竞得价款20%的违约金,并将采矿权竞得人列入失信名单。

(十)出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的要求及签订的出让合同履行义务,采矿权竞得人无故拒绝履行出让合同义务,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采矿权人自行承担。

(十一)采矿权出让收益:1.首次征收金额为采矿出让收益的2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的80%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第2年起按年度分10期均摊缴纳,第一期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二年4月30日前缴纳,金额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8%;第二期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三年4月30日前缴纳,金额为采矿出让收益的8%;以此类推,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十一年4月30日前缴清。2.采矿权人在缴纳首次征收金额后,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商定。

(十二)竞得人须向代理人支付挂牌交易服务费,详见挂牌出让手册。

七、注意事项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矿业权信息和使用条件、矿业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吴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 83322713, 18689915500; 0898-65236087

查询网址:https://zw.hainan.gov.cn/ggzy/、https://lr.hainan.gov.cn、https://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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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000E;若附件无法下载,你可以尝试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下载!


来源: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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