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整治】湖北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年底前关闭超100座非煤矿山

发布时间:2020-12-21 00:00:00   编辑:石材网

日前,《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外公布,根据方案要求湖北2022年底前关闭不少于100座以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综合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100座以上。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和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占比30%以上,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地下矿山、尾矿库和大型露天采石场等基本实现远程监管。

1.严格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规定,切实提高规模化建设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相互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强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原则。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市县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质量。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到2022年底全省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00座以上。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搬照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措施,依法进行处罚。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中下旬)。

按照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各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下旬至12月底)。

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对本地、本企业所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分析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报省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地非煤矿山专委会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地非煤矿山专委会、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2022年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


来源:长江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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