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花砖路及学生宿舍周边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18-07-16 17:28:31   编辑:石材网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花砖路及学生宿舍周边绿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花砖路及学生宿舍周边绿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JZB-2018-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0929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女士,022-2629232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范围: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花砖路及学生宿舍周边绿化改造项目, 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原花砖路面,更换为花岗岩石材地面;行政楼主入口景观改造;拆除学生宿舍间花砖,重新铺装;学生宿舍西侧新增一条花砖人行道;行政楼西侧停车场改造;结合道路东侧现有人行道及现状树木,绿化景观改造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本项目总预算约为430万元。3、计划工期: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配置执行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或2017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需携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的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单位须提供)(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3:30 至 2018年07月26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09296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应遵照国家环保产品和节能、节水产品采购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材料采购中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购产品。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来源:365中国石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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